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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F BAR」对「ELF BOX」:中国品牌如何在俄罗斯捍卫自己的名称

2026年3月7日 | IPPRO 商标争议团队
ELF BAR对ELF BOX俄罗斯商标争议案
即便品牌知名度证据不足,经典的商标近似性分析依然能够有效保护中国品牌权益。

本文分享来自专利争议庭实践的典型案例:即便在品牌知名度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通过经典的商标近似性分析,依然可以有效赢得异议。

案件要点

案件摘要

  • 异议申请人:深圳艾美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全球知名电子烟品牌"ELF BAR"的创始企业
  • 被异议方:东莞多乐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争议对象:商标 №979293"ELF BOX"(注册证书颁发日:2023年11月8日),核定使用商品:尼斯第34类(电子烟、烟液、配件)
  • 申请人在先商标:№808049(第34类)及 №1016047(第09类)"ELF BAR",优先权日早于争议商标
  • 裁定结果:异议获支持,商标 №979293"ELF BOX"的法律保护被全部宣告无效

两条战线:一条失利,一条胜利

申请人依据《民法典》第1483条的两项条款构建异议策略,结果截然不同。

法律依据 主张内容 合议庭结论
第1483条第3款
(引起消费者混淆)
"ELF BAR"在俄罗斯广为人知,"ELF BOX"的注册将导致消费者对生产商产生混淆 未被采信
品牌知名度证据(报告、截图、海关申报单)被认定不足——缺乏优先权日之前的实际销售数据,且无消费者调查
第1483条第6款
(与在先商标混淆性近似)
"ELF BOX"与已注册的"ELF BAR"对于类似商品构成混淆性近似 获得支持
经语音 + 语义 + 商品类似性三维分析,认定两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

近似性深度解析:为何「ELF BOX」被认定近似于「ELF BAR」

合议庭采用传统的三要素评估方法对商标进行比对:

语音近似性

"ELF BAR"[эльф-бар]与"ELF BOX"[эльф-бокс]共有4个相同音素([Э]、[Л]、[Ф]、[Б]),且排列顺序相同。词首音节的重合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将两者视为"同系列品牌"的听觉感知。

语义近似性

"ELF"(精灵)是两个商标的主导元素,承载主要语义内容,在消费者心中引发相同联想。"BOX"(盒子)被认定为弱识别元素,因为对于第34类商品而言,它仅描述包装形态,不具备显著区分功能。

外观近似性

两个商标均以标准拉丁字体大写字母书写,外观要素中性,但亦未能降低整体近似程度。

商品类似性

"ELF BAR"与"ELF BOX"核定商品(电子烟、烟液、过滤器、配件)同属电子烟品类,具有相同的销售渠道(线下烟具店与线上平台)、相同的目标消费群体,且各商品之间存在互补关系,类似程度高。

合议庭裁定原文

「综合考量比较商标之间的一定近似程度,以及被对比商品之间的高度类似性,合议庭得出结论:两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

IPPRO 实务建议

对中国及外国商标权利人的实践启示

常见情形 IPPRO 策略建议
品牌在俄知名,但缺乏书面证据 不要仅依赖第1483条第3款(引起混淆)。将近似性分析(第1483条第6款)作为核心论点——该路径更稳健、更可预期
竞争者以微小改动仿冒注册 重点关注主导元素。若核心词汇("ELF")相同,而区分性弱的次要词("BAR"/"BOX")不同,胜诉概率依然较高
商品属于相邻类别 通过销售渠道、目标受众及功能用途论证商品类似性。电子烟设备、烟液及配件是典型的高度类似商品组合
向专利争议庭提出异议 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覆盖语音、语义、外观三个维度的近似性分析,论点越全面,胜诉说服力越强

本案的重要意义

"ELF BAR"对"ELF BOX"案充分展示了经典商标分析方法在俄罗斯实践中的效力。即便难以证明品牌在俄罗斯境内的知名度,针对商标近似性与商品类似性的精准论证,依然能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IPPRO专注于在俄罗斯保护中国及国际品牌权益:从检索分析到在专利争议庭代理异议,全程提供专业支持。信赖专业经验,守护品牌价值。

本文依据Rospatent专利争议庭决定整理。如需咨询在俄罗斯商标保护事宜,请联系IPPRO专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