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巨头小米集团成功撤销了俄罗斯专利局对工业设计注册的拒绝决定。胜诉的关键并非争议新颖性,而是在行政审查程序中对产品名称进行了准确修正。以下对案件 DM/243517 的详情进行解析,对于外国申请人在俄进行外观设计注册具有直接的实务价值。
案件要点
案件摘要
- 当事人:小米集团旗下外国公司(中国)对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
- 争议对象:国际工业设计注册 № DM/243517(洗衣机)
- 拒绝理由:原名称"洗涤设备前部"被认定为不符合工业设计保护"整体外观"的要求,不可拆卸的局部不具有独立保护资格
- 申请人立场:认可审查意见,建议将名称更正为"洗衣机",并说明图像中虚线标注部分不请求保护
- 合议庭决定:接受名称更正,撤销拒绝决定,授予在俄法律保护
- 法律意义:若申请图像实质揭示了可受保护的整体产品,则允许在异议阶段修正不准确的名称
- 重要日期:优先权 12.07.2024,国际申请 07.01.2025,拒绝决定 03.07.2025,异议获支持 2026年
争议背景
小米集团提交国际工业设计申请,涉及洗衣机的外观设计。Rospatent 在实质审查中认定名称"洗涤设备(洗衣房)前部"不符合俄罗斯《民法典》第1352条对工业设计的定义要求。
根据俄罗斯法律,工业设计的保护对象是"产品整体外观的解决方案"。如果申请名称仅指向不可从主体分离的局部或面板——而非可独立拆卸的组件——通常被认定为不具备独立保护资格,从而导致拒绝。Rospatent 认为申请人仅主张对前面板局部的保护,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异议程序
小米向专利争议合议机构(专利争议庭)提出异议,并采取了务实的策略:承认原始名称措辞不够准确,并提议将整组工业设计的名称更正为"洗衣机"。
申请文件中的图像(样式1和样式5)事实上展示了洗衣机的完整外观。以虚线标注的区域仅用于排除相应部分的保护范围,并不影响对产品整体外观的识别。
合议庭裁定
合议庭支持了异议请求,撤销了拒绝决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 图像与名称一致:图像提供了洗衣机整体外观的完整展示,而非孤立局部
- 名称更正不改变实质:从"设备前部"改为"洗衣机"仅是将名称与视觉内容准确对应,不涉及设计实质的变更
- 实体可专利性条件已满足:此前检索未发现影响新颖性与独创性认定的对比文献;消除形式性障碍(名称问题)后,该设计被认定为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
Rospatent 于 03.07.2025 作出的拒绝决定被撤销,相关工业设计在俄罗斯获得法律保护。
本案由Rospatent合议庭于2025年审理(依据申请材料)。

IPPRO 评论
名称决定保护对象
在俄罗斯,对于"产品"的认定存在严格要求。针对"部件"、"局部"或"界面"的申请,若未与承载主体建立明确关联,通常会遭到拒绝。
异议程序中的纠错空间
小米案表明:若申请图像实质上已揭示可受保护的对象(例如完整产品),但名称措辞不够准确,仍可在对拒绝决定提出异议时加以修正。
虚线标注的正确使用
申请人可通过虚线将特定元素排除出保护范围,但产品名称本身必须准确指向整体(例如应为"洗衣机",而非"洗衣机门"——除非门是可拆卸的独立部件)。
实务建议
中国及其他外国企业在向俄罗斯提交申请时,建议事先核查产品名称是否符合《民法典》第1352条及申请规则的要求。如遭遇形式性拒绝,应评估能否通过将名称与图像内容准确对应来挽救申请,正如小米在 DM/243517 案中所成功实践的那样。